主題 |
會昌縣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調查與思考 |
作者 |
肖季祥(人民銀行會昌縣支行) |
調研背景 |
會昌縣于2014年在全省率先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兩年多來,在省、市相關部門的悉心指導和金融部門的大力支持下,該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從政策層面上來看,地方政府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進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但目前法律依據明顯不足,政府相應配套政策滯后,金融機構開辦此項業務還存在一定風險,導致全面推進進程較為遲緩。 |
調研時間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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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僅為個人研究觀點,不代表作者供職單位意見。 ? ? 會昌縣于2014年在全省率先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兩年多來,在省、市相關部門的悉心指導和金融部門的大力支持下,該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批準,2015年12月28日起,會昌縣被列為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全國試點縣。截至2016年5月11日,全縣共發放貸款1018筆、15319萬元,其中被列為全國試點縣以來共發放221筆、3445萬元,貸款余額897筆12283萬元。貸款投放覆蓋全縣所有鄉鎮,打破了長期以來農村房屋無法抵押登記的瓶頸,農村“沉睡的資本”得以喚醒,激活了農村農業發展活力。 ? ? ? 一、主要做法 ? ?(一)注重方法,分步實施。 ? ? 在工作推進過程中,會昌縣采取“以點帶面,先易后難”的工作方法推進試點工作。2014年試點初期,選擇在經濟條件較好的4個鄉鎮的圩鎮所在地等經濟較活躍、貸款需求旺盛、處置變現能力強的區域先行試點,先易后難,逐步推進。2015年,在試點取得成效的基礎上,將試點工作逐步擴大到所有鄉鎮,2015年實現了貸款過億元的目標。2016年,依照人民銀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結合會昌實際,會昌縣制定并實施了《會昌縣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全國試點工作方案》,該方案就工作目標任務、辦理程序、擴大承貸銀行機構等內容作出了明確要求。 ? ?(二)注重便民,提高效率。 ? ? ? ? 為方便農民前來辦理辦證辦貸業務,全縣整合了規劃建設、國土、房管、銀行等部門資源,在各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和縣城行政服務中心開設了辦理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綠色通道,簡化辦證手續,實行“一站式服務”和“限時辦結制”。明確規劃建設部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辦結時間為9個工作日,國土部門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結時間為14個工作日,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辦結時間為7個工作日,金融部門對符合抵押貸款條件的農戶要求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發放,極大方便了群眾辦理抵押貸款業務。從產權確權登記到發放貸款過程近十個環節只需40天左右時間,極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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