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時報-中國金融新聞網 作者:解旖媛 發布時間:2022年01月17日
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規范監管行為,落實“開門辦監管”,1月12日,上交所發布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信息披露咨詢、業績說明會等服務》《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1號——信息披露咨詢、業績說明會等服務》(以下合稱《指南》)。
上交所表示,本次《指南》在全面總結實踐做法的基礎上,結合上市公司需求和業務開展實際,將信息披露咨詢、業績說明會等各項服務的內容予以制度化并對外公開,以充分便利上市公司,自覺接受市場監督,更好地發揮交易所一線監管服務職責。
一是系統梳理總結,將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吨改稀访鞔_上市公司可以通過電話等非現場方式或者來訪等現場方式向上交所咨詢,規定答復方式和答復時限以及雙人接待來訪、事后登記等要求。
二是創新溝通機制,強化親身實地交流?!吨改稀吩诔R巵碓L接待外,特別增設部門負責人接待日制度,上市公司可通過公司業務管理系統查詢和預約接待日時段。
三是回應公司訴求,豐富完善服務內容?!吨改稀穼TO一章對業績說明會服務事項進行規定,并設置專線咨詢電話,提供充足便利。此外,對于實踐中公司反映較為迫切的及時掌握監管動態、監管標準的需求,規定將定期以視頻等形式向上市公司推送相關內容,以明確市場預期。
四是全面加強協作,充分凝聚各方合力?!吨改稀穼⑴c地方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的協作機制和內容予以明確,作為常態化工作推進,以充分凝聚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強大合力。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部署和要求,不斷豐富服務舉措,提升服務水平,主動接受監督,為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提供更多便利,共建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良好市場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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